計量儀器檢定/校準
1、儀器送檢(由業務市場部統一受理和協調安排)
客戶應在儀器設備檢定周期到期前二十日內與我所業務市場部聯系檢測事宜,校準檢測公司,經協商確認后,計量檢測校準公司,將待檢儀器送至我所收發室,六安校準檢測,填寫送檢協議書,辦理儀器驗收手續; 十五個工作日后可憑協議書到收發室或通過電話查詢檢測完成情況。檢測完成后,客戶憑協議書到收發室領取儀器和證書。
2、檢定/校準周期(從委托之日起到完成檢定/校準并出具證書之日止)一般為十五個工作日。
3、證書和儀器的管理
客戶須在檢畢后三十日內領取儀器證書,超過六個月未領取的儀器按無人認領處理。
4、對于校準有特殊要求的須填寫委托書,并應有客戶的簽字確認。
檢測機構存在的目的就是為社會提供準確可靠的檢測數據和檢測結果,計量認證合格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數據和結果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政府機構要依據有關檢測結果來制定和實施各種方針、政策;
2、科研部門利用檢測數據來發現新現象、開發新技術、新產品;
3、生產者利用檢測數據來決定其生產活動;
4、消費者利用檢測結果來保護自己的利益;
5、流通領域利用檢測數據決定其購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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